北京进一步明确在商务楼宇内办公单位防疫要求
|
|
 |
2月24日,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北京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在商务楼宇内办公单位防疫要求的通告》。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办公人员密度,保障到岗员工办公间距不小于1米、每人使用面积不小于2.5平方米,对单一空间内人员数量较大的,要进一步增加办公间距和每人使用面积。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北京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在商务楼宇内办公单位防疫要求的通告
京城管发〔2020〕13号
商务楼宇(包括办公楼、写字楼)是人员密集场所,做好商务楼宇内办公单位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防疫工作,对于保护员工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本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明确在商务楼宇内办公单位的防疫要求,通告如下:
一、鼓励各单位通过弹性工作制、居家办公、AB角轮班、错峰上下班等灵活办公形式,降低人员集中度,人员密集的企业员工到岗率不超过50%。
二、要求本单位返京员工严格落实居家或集中观察14天措施,有效掌握员工与疫情有关重要身体状况,有不适症状要及时报告、就医,并安排居家观察。
三、要每日为员工监测体温,保障到岗员工按要求佩戴口罩。
四、要安排员工分流乘坐电梯,乘坐人数不超过电梯轿厢最大容量的50%。
五、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办公人员密度,保障到岗员工办公间距不小于1米、每人使用面积不小于2.5平方米,对单一空间内人员数量较大的,要进一步增加办公间距和每人使用面积。
六、要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关要求对公共部位、公共接触物品、重点区域进行每日清洁消毒。
& |
|
|